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臺北與鹿野

「自然醒」寫的是我們搬到鹿野之後的生活。一開始寫朋友的田,後來我們有菜園後寫自己的田。幫朋友採收鳳梨製成果醬寫在自然醒;共玩班一起種馬鈴薯種紅豆也寫在自然醒,雜七雜八什麼都寫在自然醒。其實關於「自然醒」,沒寫進去的比寫進去的更多。

搬到鹿野四個月了。

我回頭看八月初寫的自然醒,裡頭有許多細微的東西:清晨起床聽見的鳥叫聲可以寫,半夜上廁所看到的蟑螂喇牙可以寫、電的聲音可以寫、踩在夏天的水田中溫暖的觸感更可以寫。那時候還是夏天,而昨天的溫度竟然瞬間降到12度。

才四個月我卻覺得住了很久很久,好像本來就住在這裡一樣。但上禮拜去臺北卻也不覺得離開台北有多久。臺北很像我另一個家,鹿野也是。

臺北和鹿野是截然不同的兩個地方,不管是住的房子、消費、工作方式與生活習慣都全然地不同。但這兩個全然不同的地方對我來說都很好,因為只要我裡面好好的,我所感受到的東西都會很好。

當然那個好指的不是事情都很美好的那種好。臺北當然有許多令人生氣的事情,台灣大概百分之九十令人生氣的事情都集中臺北吧!光是一個帝寶就讓台灣人的不幸指數上升到百分之五十,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不幸指數則由我們的政府包辦。

但臺北也住了一群非常有戰鬥力的人。有時會覺得他們(或我們)拉著布條吶喊根本就是螳螂檔車,可是這群螳螂似乎有越多越多的趨勢,雖然螳螂面前的戰車也越來越大。

有時候會想,那群黑心的有錢人和政客不要那樣亂搞,我們就不用那麼累了。但好吧或許這就是所謂的自由意志吧,每個人有不同的價值觀,對某些眼中只有錢的有錢人來說,在食品中添加不屬於食品的成份不叫做亂搞而是節省成本,我們無法逼他認錯;我們無法逼他認錯但也無法假裝瞎眼,只好繼續走上街頭。

在臺北總是深刻地感受到這些──在某個轉角處你又看到某幢鋼骨結構豪華大樓,而旁邊有個小小的人影站在那兒,手持著一塊他永遠會不懂那是什麼意思的牌子:「我家在永康生活圈,歡迎來玩喔!電話:XXXX-XXXX」

如果他家真的在永康生活圈,他就不需要在那兒舉著那樣的牌子。

臺北是一個將人和人切割的城市,卻也是個將人和人相連的城市。每回在工運場合、社運場合,你都可以看到這些人的身影。

有些人看著看著都熟眼了,但卻不曉得彼此的名字。四眼相對時彼此點了個頭,在下一個場合或許他們又會再度相見。

今天本來要寫我們家的白蘿蔔。我們家的菜園經過老斌的細心照顧,總算有菜園的樣子了,蘿蔔也長到看起來差不多可以收成的階段。當然這其中有許多故事好寫,不是我這樣寫個兩三行,蘿蔔就自己長好了。今天本來打算好好來寫菜園,但或許是因為今天剛好來到鹿野滿四個月,加上剛從台北回來,寫著寫著就寫到那裡去了。我們家菜園的菜,就留待下一篇再寫。

寫東西這件事,本來就不是為了交差。在生活面前,沒有什麼是非寫不可的;但也因為如此,非寫不可。



這樣應該比較有菜園的樣子了吧!



冒出頭了,準備要拔了。



先拔了幾顆蘿蔔,準備明天帶上山。

──瞇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砍掉重練,挖掉重種──貢丸班 PART 2

必須先說,今天是11月30日,距離共玩班PART 2已經半個月了。11月13日是共玩班第二次出動,隔天我就上臺北去了十天,回來後緊接著改造修繕明年要入住的新居;老實說,要不是有義隆大哥跟小四這兩位快手的FB喚起我的記憶,我想我這PART2的記錄大概幾句話就可以準備結束了。

好了不廢話趕緊進入重點──共玩PART 2最重要的工作是補種和除草。我們10月22日那天種的馬鈴薯發芽率不好,紅豆的情況則是很兩極,一半很發一半沒啥發。紅豆的部分晚一點再說,先說馬鈴薯。

先給大家看一張照片:



這是啥?這是從土裡挖出來的爛掉的馬鈴薯,不僅爛掉還發霉。為什麼會這樣呢?嗯,我直接引用小四的FB來說明好了:

為什麼馬鈴薯會爛掉呢?簡單講我們一開始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就是切塊。一般馬鈴薯在種植前會先催芽,讓整顆馬鈴薯長滿尖芽,之後切成大約四到五塊放置在通風照明良好的地方,但要避免直接日曬,等薯塊的切口都完全乾燥了再種植。但是我們當初有一整箱種薯是現場才切的,還有擔心種薯不夠而把較大的薯塊又再分切,這都增加了薯種感染的機率……更慘的是我們種下的當晚就下起大雨......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馬鈴薯發芽率不好的原因了(想要種植馬鈴薯的朋友們切記呀)!那接下來該怎麼辦呢?嗯,只好砍掉重練、挖掉重種了!

班長大雄教我們怎麼補種:當初馬鈴薯種植時每株大概間隔三十公分,所以如果看過去一片平坦沒有發芽跡象的,就試著在可能的種植點附近挖挖看,挖到爛掉的馬鈴薯就丟到溝旁,在原本的洞旁邊重新挖一個新的洞。為什麼不能種在原本的洞裡呢?因為這樣才能避免重新種植的馬鈴薯被原本洞裡的細菌感染。

於是大家一邊除草,一邊翻挖爛掉的馬鈴薯。這工作看來簡單但做起來要細心,因為有些苗長得很大,有些才剛冒出頭,一不留神那剛冒出頭的小苗就很有可能死在我們一邊聊天一邊除草的彎刀下了。




接下來是紅豆。很奇怪,紅豆的發芽率很兩極,前半部的紅豆好像約好了一起睡覺一樣,只有幾株睡不著的把頭探出來;後半部的紅豆則是都不喜歡睡覺,每一株都精神奕奕向上抽長。

初步判斷,大家覺得可能是跟種下去的紅豆品質有關。

前半部約15畦的紅豆,用的是慣行農法(但無落葉劑)的高雄九號;後半部約6畦的紅豆也是高雄九號,但栽培的方式則是無農藥無肥料栽培的秀明自然農法。

當大家嚷著自然農法種出來的紅豆果然比較厲害的時候,但我們又發現另一個現象:前半部的紅豆發芽率不好,草也相對地少;後半部的紅豆發芽率好,但草的發芽率也跟紅豆一樣好!

如果照草的生長狀況來看,說不定紅豆發得好的原因是跟土壤有關,而不是紅豆的品質?當然,也有可能是紅豆品質與土壤狀態交叉相乘所導致的結果。


(左半邊的紅豆發得很好,右半邊零零落落。)

我們沒有做分析研究,無法得知確切的原因,只能就現有的狀況做推論。但我能確定的是──吼!紅豆發得好的田畦,草也長得太茂盛了吧!我的大腿和小腿真是快要掛了。除草不是用手把你看得見的草一一拔掉,而是用小彎刀把那片細細嫩嫩的綠色地毯整個ㄎㄠ過一遍。這個動作一定得蹲著做,然後慢慢移動步伐,天曉得蹲著移動步伐這件事這麼累人,人果然是站著走路的動物。

前面講了馬鈴薯、紅豆,別忘了我們還有草莓。10月22日種的草莓,有些植株11月13日已經結了果,不過顏色是淡粉白的。



最後我想講一下怎麼讓21個人吃飽。

共玩班part 2當天的午餐由義隆大哥掌廚。我得說,義隆大哥真的是一個很有計畫的人,不僅有計畫還樂於分享。當大家除草挖洞弄得累呼呼的時候,義隆大哥的午餐在11點50分準時上桌;午餐上桌後,義隆大哥馬上跟大家分享:一個人如何讓21個人吃飽。

「因為要簡單吃,又要吃得飽才有力氣,所以決定主菜就是大雜燴式的豬肉羅漢齋!像吃燴飯一樣把菜淋在我家的米飯上就好了!再加菜每人一個白煮蛋、一鍋肉燥、一磐蜂蜜芋頭點心、一鍋冬瓜清湯!」

「原以為2小時搞定,想不到羅漢齋用了很多料都要切碎,光切菜備料就 2.5小時,最後剛好趕上11點50分用餐。煮飯快四小時,我覺得比除草還累。」



(照片取自義隆大哥FB)

從義隆大哥的分享中,可以感覺到他覺得經驗傳承這件事很重要,「這樣下次準備午餐的人就不用從頭自己摸索了!」

我想共玩班的紀錄也是這樣吧!除了記錄吃喝玩樂之外,也傳承一些經驗:比如馬鈴薯該怎麼種才不會爛掉,除草要怎麼除才不會白費工夫。

昨天在王龍大哥家,大雄發現我們準備補種的馬鈴薯,芽點上的芽已經發得差不多了。「該把馬鈴薯切一切了。」於是大雄和小四搬來桌椅、沾板和切刀,按著芽點將馬鈴薯切成三到四塊,等待晾乾與不下雨的好天,準備補種。






最後,我想起1113當天有沙塵暴,但不曉得為什麼共玩班這群人笑得那麼開心......






──瞇

2013年11月2日 星期六

故事不是拿來賣的

今天早上本來要去採咖啡,可是一早六點多就開始下雨了。我們在家喝了熱茶,餵了斑斑早餐,一直到七點多雨還是沒停。

但我們依舊出門了。下雨採不成咖啡,但大家約好的早餐會一定有。果然,我們到王龍大哥家時,大家已經在那兒喝咖啡吃早餐了。

早餐很棒,有結米做的麵包、蛋糕,文群的豆漿,王龍大哥的咖啡。

每次一夥人吃飯聊天時,有時總會有許多精彩的討論。「要是我的腦袋像錄音機就好了。」「不行不行,要是我的腦袋是錄音機,那就不會思考了。」

今天我們聊到品牌故事。

嗯,我最討厭品牌故事了!

很抱歉我先入為主地以為──品牌故事絕大部份都是為了賣商品而說故事;說故事是為了賣商品。但是,故事不該是拿來賣的。

自己在做豆腐賣豆腐的文群與蕙如,有朋友建議他們可以自己種黃豆,這樣就更有「故事性」。我想,就算文群與蕙如有天真的種起了黃豆,但他們一定不是為了「故事性」而種的。

我們賣東西,有時候我們會跟別人說「為什麼我們要這樣做,為什麼我們要那樣做,我們是怎麼做的」。說明這些,或者說一些當初為什麼要做某件事的原因,不是為了商品好賣,而是我們本來就想講那些事情。

甚至有時候,我們賣東西時非常多話,是因為想要透過賣東西的過程順帶分享一些價值觀。比如從前做樸食便當時,我們就常常非常囉嗦地請對方要把餐盒洗乾淨,也會說明為什麼要做「鐵盒便當」;但是說明這些,都不是因為說了以後比較好賣,而是這本來就是我們一開始想做這件事的重點,它是我們本來就想分享的價值觀。

我不反對「好好地說一件事,讓對方明白你所做的是什麼」。「好好地說一件事」當然是重要的,這也是義隆大哥認為許多環保團體或非營利組織應該加強的能力。「企業都很會行銷,可是我們這些環保團體都不會行銷。」「結果那邊的人越來越多,這邊的人越來越少。」如果能懂得一些行銷的方法,就可以將自己想說的東西更順利地傳達出去,義隆大哥這麼認為。

「將自己想說的東西,好好地傳達出去。」這些我都不反對,因為寫作也是如此。但是寫作不能討好讀者,就像賣東西不該為了討好讀者而說故事。

我反對的是某些所謂的廣告公司或行銷公司──他們可以替A產品「創造」出A故事,替B產品「創造」出B故事,替C產品「創造」出C故事。

但是故事不該是被「創造」出來的。故事,故事,過去的事;在這件事情發生以前的我們,做過了什麼,想過了什麼,因此有了現在的我們正在做的事,這才是故事。

但是故事非說不可嗎?

有些人不說故事,但他們仍舊做著很棒的事。一個明眼明心的人,應該要能不透過他人所說的故事,而自己看見自己所接觸到的人事物裡,真正的故事。

──瞇